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 16日下午,国家版权局通报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第三批12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办情况。
12起案件涵盖了侵犯网络影视、文学、网络游戏作品著作权、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制品等案件类型,包括黑龙江“第一教育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上海“射手网”侵犯影视作品和字幕作品著作权案、江西陈某某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辽宁大连一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案、广东“宽松网”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案、黑龙江刘某等涉嫌侵犯“逐鹿中原”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湖北多家网站涉嫌侵犯《知音漫客》杂志著作权系列案、上海吕某某等涉嫌侵犯“街头篮球”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湖南谭某某等涉嫌通过网络销售盗版软件案、广东“3·24”网络批销盗版图书案、江苏“77免费电影”网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和广东“懒人听书”网涉嫌侵犯金庸作品著作权案。
此外,国家版权局此前通报的两批案件中,部分案件已经结案。安徽“DY161电影网”侵犯著作权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安徽“999宝藏网”侵犯著作权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15万元不等;“上海复旦网上书店”和“上海惠生图文”网店销售盗版图书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拘役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1家被告单位罚金;上海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ISO标准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8万元;江苏“高清影视下载网”侵犯著作权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6万元,丁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万元。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指出,按照此前工作计划,“剑网2014”专项行动原应于11月底结束。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力度,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公安部已决定将“剑网2014”专项行动延长至2014年年底。
附:第三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办情况通报
1.黑龙江“第一教育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201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与黑龙江省版权局、哈尔滨市版权局组成专案组,对第一教育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唐某某于2012年6月开办“第一教育网”,未经许可,从其他网站上下载大量教育视频和影视视频存放在涉案网站,为付费会员提供下载服务,涉案作品涉及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美国电影协会等多个权利人。经查,该网站已发展会员1600余名,下载次数650000余次,非法获利10万余元。2014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5万元。
2.上海“射手网”侵犯影视作品和字幕作品著作权案。2014年9月,根据美国电影协会投诉,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射手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射手网”由上海射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该公司在“射手网”上开设商城,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其复制于硬盘存储设备的“2TB高清综合影音合集资源”、“3TB高清超级影音合集”等产品,自2013年5月起共销售约100台。2014年10月20日,该公司主动向执法部门上缴“2TB高清综合影音合集资源”产品1台,内有其自行复制并可播放的200部电影作品,该公司无法提供上述电影作品的相关著作权许可证明材料。另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自2013年开始在“射手网”登载《驯龙高手》等影视作品的字幕,用户无需注册即可浏览、下载和使用,网站每日IP访问量20万左右,每日PV访问量40万左右,该公司无法提供上述影视作品字幕文件的相关著作权许可证明材料。经美国电影协会北京代表处认证,上述电影作品中79部、影视作品字幕文件中4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上海射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开展调查后停止了侵权行为,并于2014年11月23日关闭了网站。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将于近期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江西陈某某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2014年8月,江西省上饶市版权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陈某某涉嫌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进行调查。经查,陈某某以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办网站,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书号、制作侵权盗版出版物,并利用网络进行销售,自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共制作和销售侵权盗版及其他非法出版物4种、300余册,非法经营额8000余元。近日,江西省上饶市版权局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责令停止侵权、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4.辽宁大连一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案。2014年6月,辽宁省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网络大队发现大连一海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经查,大连一海通科技有限公司自2012年7月起,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设计运营的4355手游论坛“安卓书屋”中,提供《藏地密码》、《茅山后裔》等多部文学作品下载。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法对大连一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5.广东“宽松网”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案。2014年,广东省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权利人投诉,对“宽松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宽松网”由广州骏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为“珠江宽频”用户提供影视节目分享服务,网站上提供大量电影、电视节目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该公司未经权利人授权,将《关云长》、《龙门飞甲》等73部电影作品通过该网站向公众传播。近日,广东省广州总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6.黑龙江刘某等涉嫌侵犯“逐鹿中原”网络游戏著作权案。2014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根据权利人投诉,联合版权部门对刘某等涉嫌侵犯“逐鹿中原”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展开调查。经查,刘某、李某、桑某通过VPN代理服务等方式运营侵权网络游戏,通过不断变更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流转,玩家数量达数十万人,规模接近该正版游戏,涉案金额近300万元。2014年7月和8月,专案组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和桑某。目前,刘某、李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