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肖颖 通讯员杨虹)为了得到80万元的广告费,一网站发布了多篇未经核实的美的产品的负面文章。昨日,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宗近期审结的“三打两建”案例。
据指控,被告人冯某和贾某分别系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一网站家电事业部总监和销售经理,为使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投放广告费,去年2月至5月,被告人冯某安排手下编辑编写了多篇内容未经核实的美的产品负面文章连续发布到其网站的家电版上,在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就此问题与被告人贾某交涉时,其提出只有同意投放至少80万元的广告费,才可以向领导申请删除上述文章。
去年7月29日,被告人贾某主动到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双榆树派出所投案。顺德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贾某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被告人冯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贾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